
支持地区
北京市
申请条件
1、符合信贷工厂准入范围
2、成立年限:2年(含)以上;
3、纳税信息:企业上一年度及本年无欠税信息;
4、缴存住房公积金信息:企业连续2年(含)以上缴存住房公积金;
5、信用评级B+及以上;
6、)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、主要负责人、企业控制人、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不是失信被执行人;
7、企业上一年度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5%;
所需材料
1、股东会(董事会)决议;
2、企业经年检的营业执照(三证合一)副本;
3、企业开户许可证;
4、公司章程;
5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、身份证复印件;
6、近三年及最近一期审计报告/年报;
7、与财务报表同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与所得税报表;
8、上下游合同 (核心客户)。
详细介绍
1、担保方式:原则上需企业控制人或控股股东提供连带责任担保;
2、贷款用途: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;
3、贷款金额:以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收入*15%、企业上一年度纳税收入*30%-最近一期短期借款(含企业控制人个人经营贷)以及200万元的孰低值给予基本授信额度。最终授信额度=基本授信额度*(1+公积金调节系数);
4、授信品种及期限: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一年(含),在核定的有效期内借款人可随借随还,单笔贷款期限不超过一年;
5、其他注意事项:
(1)、小微企业不含行业分类为:“电力生产业”、“金融业”、“投资与资产管理业”“房地产业” “房地产开发经营”“房地产租赁经营”“ 其他房地产业”客户,以及“政府融资平台与“央企成员企业[以国资委公布名单(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包含在内);
(2)、根据企业及个人的最新征信,企业贷款规模=企业尚未结清的流动资金贷款总额、法人个人经营贷款总额、企业控制人个人经营贷款总额。
贷款总额定义:征信内可循环经营贷款的贷款金额+征信内不可循环经营贷款的贷款余额。